1、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
2、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分类及应用;
3、建筑屋面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4、建筑外墙装饰的防火要求。
第一部分 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
1、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要求,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可分为不燃材料(A)、难燃材料(B1)、可燃材料(B2)和易燃材料(B3)四个等级。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B2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B3级保温材料。(6.7.1)
2、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 建筑外墙保温系统
一、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主要分类及应用:
按结构形式,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可分为内保温系统、外保温系统,以及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保温系统。
1、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保温系统
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建筑外墙保温系统,主要是指夹芯保温等系统,结构体由两侧墙体和中间的保温层组成,保温层与两侧的墙体及结构受力体系之间不存在空隙或空腔,与保温层两侧的墙体和结构受力体系共同作为建筑外墙使用,同时兼有墙体保温和建筑外墙体的功能。